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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代县,保障性 住房

发布时间:2024-10-07 04:55:59 住房保障 0次 作者:贺州住房资讯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障性住房代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保障性住房代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北宅基地标准?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对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用地标准是:城市郊区每处住宅不得超过167平米(二分五厘);平原地区和山区,人均耕地不足1000平方米(一亩五分)的县,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三分),人均耕地一千平米以上的县,每处住宅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分五厘);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七分五厘)。

保障性住房代县,保障性 住房

在体现一户一宅的前题下,充分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这个伟大意义,严格按规定标准申请和实施,如有超占当属违法行为,必受其究。

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三、农宅审批程序:(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二)国土所实地现场勘察,核实是否符合建房条件及地类是否属实。(三)国土所审核无误后,将材料组织齐全报国土局代县政府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张榜公布以批准的宅基地名单。

邢台市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三、农宅审批程序:  

(一)农村居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国土所审核。r  

厦门如何申请宅基地?

(一)建房户提出书面申请:由住房困难户提出书面申请交村民小组;

(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张榜公告: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加注意见张榜公布,并报村委会;

(三)村民委员会根据住户实际,签注意见统一上报,并将花名册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四)国土资源所审查并填写《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国土资源所派人员现场踏勘,对拟建房使用土地进行丈量,并由国土管理员写出踏勘调查报告;对符合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房户,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审查结果交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政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五)乡(镇)政府提出审批请示:公示后无争议的由国土资源所将用户花名册及相关材料报县国土资源局。

(六)县政府批复:国土资源局代县政府负责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用地户,报县政府批复。

(七)现场放线:对县政府批复同意建房的用户,由国土资源所派人到现场定界、放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障性住房代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障性住房代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