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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户籍,保障性住房户籍怎么填

发布时间:2024-10-13 23:53:32 住房保障 0次 作者:贺州住房资讯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障性住房户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保障性住房户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厦门户籍申请保障房条件?

厦门保障房申请资格(户口+社保+收入)

保障性住房户籍,保障性住房户籍怎么填

  (一)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2.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

  3.申请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受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的人数以及年限的限制,但在申请前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0个月且申购时仍在保,发生中断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申请人单身需年满30周岁。

  4.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

  5.经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认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家庭。具体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由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另行制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有房产转让行为的(所谓房产转让行为,包括以买卖、赠与、家庭析产、以房抵债等方式转移房产权属的行为);

  2.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在哪里开?

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开具。
因为保障性住房是由各级政府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人群的住房保障政策,未享受过这项政策的人需要证明其符合条件,而户籍所在地的政府部门负责审核和开具有关证明。
除了户籍地有关部门外,有些地方还可以通过有关的社区、居委会等机构来开具证明。
在申请证明前需要确认该证明是否需要工作单位、社区、街道等单位的加盖章,并且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个人身份证件等,以便证明的准确性。

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
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是用来证明申请人是否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只有在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
除了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比如身份证、收入证明等。
在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前,建议先了解相关手续和流程,以免耽误时间。

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可以由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政府部门(如民政部门、住房保障部门)等提供。具体开具部门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略有不同,建议您前往当地的社区或政府部门咨询具体的开具部门和开具流程。

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等证件,向开具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部门会核实您的住房状况,如属于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员,则会出具未享受保障性住房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区别,您最好在申请前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当地的具体开具流程和所需材料。

1.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需要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开具。

2.具体开具证明之前,需要提前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以便进行证明的核实。

3.此外,不同地区关于户籍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的证明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可在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障性住房户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障性住房户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