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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最新(珠海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电话)

发布时间:2024-06-05 22:51:20 住房贷款 437次 作者:贺州住房资讯网

关于珠海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都感到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答疑问。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

珠海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最新(珠海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电话)

农村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区就地管理,由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局农村医疗保险部门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2.到合作医疗系统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注册医疗机构就诊期间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须预付现金并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

加工材料

所需材料:

出院证明、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明。

1、门诊报销需携带的文件: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明复印件(或病历)。

2、住院报销需携带的文件: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明(或病历)、费用明细表、出院小结及其他相关证明。

3、门诊特病报销需携带的证件:门诊发票、特病合作医疗证明日历。

4、携带特殊疾病办理证件: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建议、合作医疗证明、病历、相关化验报告、照片两张。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1元/天,市级及以上医院最高15元/天。

2、药品收费:执行《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目录外药品不予报销。

3、检验费:最高限额600元。

4、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际金额计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5、手术费用: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计算。

6、输血费用:因危重病抢救或手术发生的输血费用(限额500元)纳入报销范围,其他输血费用不予报销。

7、材料费:最高限额2000元。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

过程

参保人出院后,须向乡镇提交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以及患者签名或盖章的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联合管理办公室审核后送联合管理办公室。市农村保险业务管理中心。

报销比例标准

经核实后,可申报医疗费用并按比例(35%-70%)结算赔偿金额。每人每年最高赔偿额为2万元。

以上内容由小编整理发布,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解答,可以在线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