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扣税退税条件,住房贷款扣税退税条件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贷款扣税退税条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房贷款扣税退税条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房贷退税要什么条件?
1、纳税人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只有先缴税,才会有退税一说。
2、申请退税的房产,必须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或夫妻共同购买的中国境内的首套住房。
3、首套住房仍在还贷,仍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才能申报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并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办理房贷退税。
4、纳税人没有申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房贷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房贷退税申请人必须要缴纳过个人所得税,有缴纳过才会有退税,未缴纳过是不会产生退税的。
2、申请退税的必须是首套房的贷款利息支出。
3、若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只能申请一方抵扣个税,并且选择后再一个纳税年度之间是不能更改的。
4、若已购买住房,但实际还有租房,此时只能在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中2选其1,不能两个都享受。
5、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的,首次还贷期满一年,算作一个退税周期,需要在满一年的次月三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期限内申请的自动作废。
房贷退税条件有哪些?
、个人(包括夫妻两人,下同)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额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新购住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的个人所得税;
3、对出售或新购买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属夫妻与其他人共同拥有的,按夫妻两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4、对个人部分拥有出售或新购买住房产权的,按个人占房产价值的份额计算退税;
5、对个人办理退税只退得部分税款,1年内又新购买住房的,可以再办理未退税部分的税款。
以广州为例,办理退税的个人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A、个人出售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发生在1999年12月2日以后,且出售及购买房屋的时间相隔不超过12个月,个人出售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上代扣税款的时间为准;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按照以下时间规定孰优确定:
a、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产交易所确认登记的日期;
b、第一期房款发票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c、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贷款退税的满足条件?
1、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市民。
3、市民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最终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相关项目扣除不充分。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市民。
5、市民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市民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情况。
7、市民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贷款扣税退税条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贷款扣税退税条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